尊敬的客户:
为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和用户体验,我行将于2026年12月1日(含)起,延长部分信用卡产品的卡片有效期至八年。具体公告如下:
1、本次调整适用于我行已发行的、采用银联卡组织或万事达卡组织的、具有循环信用额度的信用卡产品,不包括鑫易分消费信用卡、购车分期专享卡等分期类信用卡。
2、本次调整仅适用于2026年12月1日(含)起新制作核发的上述范围内的信用卡,包括:新申请核发的信用卡、到期续发的信用卡、因挂失或卡损坏等原因补发的信用卡。
3、2026年12月1日前已制作核发的信用卡有效期不变,仍为五年,在现有卡片有效期到期之前仍可正常使用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理解!
特此公告。
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