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京银行信用卡的支持!为保障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升服务质量,我行将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收取标准,调整后标准如下。
利息、服务费及违约金类型 |
计费标准 |
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 |
1.分期业务(除购车分期业务):按照分期剩余未还本金的3%计收提前还款违约金; 2.购车分期业务:按照分期剩余未还本金的2%-8%计收提前还款违约金。 (具体收取标准以申请时告知为准。) |
如有疑问,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302咨询。
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