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28日,我行成功办理第一笔实物黄金租赁组合业务。该业务由南京分行发起,黄金本金折人民币金额2.69亿元,期限3个月。客户先与我行叙做实物黄金租赁业务,租入黄金后通过市场交易获得人民币资金;同时客户与我行叙做远期买入黄金交易,锁定未来归还人民币金额,有效规避金价波动风险。该组合业务的综合成本低于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。
此次实物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得到了总行计划财务部、风险管理部、营运管理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。在黄金租赁业务的基础上组合黄金远期交易,达到了套期保值的作用,显示出我行综合运用各类黄金业务的能力。该业务丰富了我行产品线,满足了用金企业低成本融资的需求,有效提高了经办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,未来可对我行用金企业客户有序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