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服务

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应提供的资料?

resource:默认部门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05日

  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:

  (1)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,婚姻状况证明;如借款人是外地户口,还需提供本市暂住证及复印件;

  (2)本人及配偶的职业及收入证明(个体、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、会计报表及纳税证明);

  (3)抵押物清单、权属证明、有权处分人(包括财产共有人)同意抵押的证明,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;

  (4)在我行开立活期结算帐户或梅花卡;

  (5)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  经审查合格后,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有关合同,同时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和登记等手续,并由借款人签署委托我行代理扣款的委托书。

  • 官方微信 南京银行APP 南京银行
    企业银行APP

总行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邮编:21001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
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苏ICP备05011455号-1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批准文号/资格证书号 证监许可【2008】1246号